通讯
11月 2019
新法速递—美国《2019年企业透明度法案》


2019年10月22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一项名为《2019年企业透明度法案》的议案(下称 “法案” )。目前该法案已提交参议院讨论。一旦该法案经参议院通过并经总统签署成为正式法律,该法案将对在美国成立或注册在美国开展业务的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其实益拥有人的信息披露要求产生重大影响。该法案重点如下:

  1. 法案要求所有申请在美国成立或注册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以在美国开展业务的美国和非美国实体及个人向財政部金融犯罪部門(“FinCEN”)披露该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实益拥有人的信息。

    1. 根据该法案,实益拥有人指通过合同、安排、协议、关系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i)对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行使实质控制权,(ii)拥有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25%或以上的股权,或(iii)从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中获得重大经济利益的自然人。目前此法案中对于“实质控制权”或“重大经济利益”并无具体的衡量标准。

    2. 于法案通过前成立的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该法案正式颁布满第二年后开始遵守相关披露义务。

    3. 该法案对一些公司进行了豁免。有关豁免实体的详细列表,请访问:https://www.congress.gov/bill/116th-congress/house-bill/2513/text

  2. 该法案要求向FinCEN提交的实益拥有人的信息包括(i)姓名,(ii)出生日期,(iii)当前的住宅或商业营业地址; 及(iv)美国或外国政府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护照号码,由州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号码或驾驶执照号码。提供外国护照的申请者同时还需提供:(A)载有实益拥有人的照片、出生日期和其他个人信息的未过期护照相关页的清晰可靠的副本;与(B)由公司设立地所在的州或印第安部落管辖区域的居民出具对上述(A)项下文件的书面认证。

  3. . FinCEN收集的相关信息不会向公众公开,但联邦和州执法人员(包括联邦调查局、税务局与司法部)有权查询相关信息。另外,金融机构也可在获得客户同意后查询相关信息以履行法律规定的尽职调查义务。 我们将持续更新法案在美国国会进展的最新消息。如对该法案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
伍守文王鹏杰
合伙人 (香港)顾问律师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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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信息并非旨在提供法律意见,也不应被视为取代为个别情况给予的具体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