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志律师
顾问律师
传真 (852) 2525 1099

简介

王学志律师是本所资本市场,及合并和收购业务的顾问律师。

王律师专注于资本市场交易的法律业务。他曾经代表多间上市发行人、承销商团队、私募基金及其他企业和机构处理一系融资、私募股权投资和监管工作给予法律意见。王律师向客户提供的香港法律服务经验包括证券发行、配售、国际层面及中港两地的大型及复杂的兼并和收购项目监管合规工作、企业管治、企业再融资、企业及业务重组等一系列的香港法律工作。

在加入本所之前,王律师曾在一家著名的本地律师事务所专精于公司融资业务工作。

参与交易

王律师曾经代表发行人、包销商及其他中型到大型企业,于证券, 企业融资, 合并与收购等交易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以下为王律师曾经处理之一些具代表性的重大交易:

收购合并

  • 代表中国电子有限公司(China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及中国电子华大科技有限公司(China Electronics Huada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85) 处理集团项目重组及非常重大出售事宜 (交易金额约港币 18 亿元)
  • 代表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处理一航空合资合营项目的重组事宜
  • 代表华润集团, 包括华润健康集团有限公司及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1515), 处理国内医院合资合营项目
  • 为华润置地有限公司(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1109)担任香港律师,就多宗收购合并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144), 处理一项位于东非吉布堤共和国的大型港口合资合营项目, 交易对方为当地政府
  • 代表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卖方, 向海航集团旗下之香港国际建设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687) 出售新加坡上市公司Sapphire Corporation Limited (新加坡股份编号 : SAPP) 的主要股权
  • 代表中广核集团, 包括中广核矿业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1164), 处理一项非常重大收购交易, 收购标的为英国的一家铀能源公司, 并且曾经连续5年, 作为中广核集团的常务法律顾问
  • 代表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处理一港口项目的买卖及争议解决
  • 作为三井物产株式会社的香港律师与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925, 为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就进行合营业务(交易金额达人民币 8.88 亿元)提供法律服务
  • 为远大医药健康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512)担任香港律师,就与鼎晖投资基金于中国大陆投资一国内领先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制造商项目(交易金额达 0.79 亿美元)提供法律服务
  • 为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股份代号: 2292)从意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585)100% 收购讯息港及其相关业务(喜洋洋与灰太狼品牌 - 中国领头卡通品牌)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 就 SOHO 中国有限公司于北京的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及意见
  • 代表中国华电集团, 于不同范畴的法律法规要求, 提供法律咨询及服务
  • 为国民制炼漆油有限公司(俗称“骆驼漆”)与多乐士合资设立油漆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里昂证券处理一项有关福建食品企业的私募交易, 进行全面法律尽职调查及处理相关法律投资的咨询及交易文件工作
  • 代表霍英东集团处理广东省南沙的合资合营项目
  • 代表香港永安集团处理一国内的合资合营项目
  • 代表著名国际学校 St. Edward School处理一上海的合资合营项目
  • 代表台湾福尔摩莎高尔夫球Formosa Golf (Taiwan) 处理一项商业买卖交易, 并就其合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代表香港货品编码协会有限公司 (GS1 Hong Kong Limited) (为提供供应链标准的非牟利机构GS1之集团成员) 及其商业合作伙伴牵你康 (Zenecom International Limited) 就跨境商贸的合作项目 (就其认证及防伪技术, 网上销售平台及跨境物流) 担任香港律师
  • 代表高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Golden Faith Group Holdings Limited) (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2863) 向日本出售方 (该出售方为东京证交易所第一部场上市的公司) 收购一治疗癌症药物于大中华区之独家代理、生产及销售权 (该药物已通过美国第二期临床测试及取得美国、欧洲、中东及亚太地区的注册专利权), 作价约 HK$4千万元
  • 为着名影音器材品版安桥(Onkyo)担任香港律师,就一系列香港法务事宜及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香港资本市场、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 代表光大证券作为保荐人, 就中国顺客隆控股有限公司 (China Shun Ke Long Holdings Limited) (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974) 的主板上市项目, 提供香港上市法律咨询及服务, 该公司上市融资额度约为HK$1.8亿元
  • 代表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Mingfa Group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846) (保荐人: 德意志银行及美林美银集团) 进行主板上市项目, 并提供香港上市法律咨询及服务, 该公司上市融资额度约为HK$20亿元
  • 代表格菱控股有限公司 (Greens Holdings Limited) (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1318) (保荐人 : 摩根士丹利) 进行主板上市项目, 并提供香港上市法律咨询及服务, 该公司上市融资额度约为HK$4亿元
  • 代表中国全通(控股)有限公司 (China All Access (Holdings) Limited) (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633) 进行主板上市项目, 并提供香港上市法律咨询及服务, 该公司上市融资额度约为HK$3.5亿元
  • 代表中国泰坦能源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China Titans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 Limited) (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2188) 进行主板上市项目, 并提供香港上市法律咨询及服务, 该公司上市融资额度约为HK$2亿元
  • 连续两年代表武汉钢铁集团 (保荐人 : 摩根大通), 就其拟议主板上市项目 (相关项目位于非洲矿业资产及项目), 提供香港上市法律咨询及服务 (注 : 该项目已递交上市申请文件, 但最终因为香港联交所未给予批覆而终止)
  • 代表 K W Nelson Interior Design and Contracting group Limited (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8411) 由GEM转到主板上市申请项目
  • 代表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处理配售上市公司股份项目, 并提供香港上市规则及合规的法律咨询及服务
  • 连续4年代表汤臣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258), 就香港上市规则及合规事宜, 提供法律咨询及服务
  • 连续3年代表中再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就香港上市规则及合规事宜, 提供法律咨询及服务
  • 代表中国民航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就香港上市规则及合规事宜, 提供法律咨询及服务
  • 代表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就香港上市规则及合规事宜, 提供法律咨询及服务
  • 代表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就香港上市规则及合规事宜, 提供法律咨询及服务
  • 代表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2899) , 就香港上市规则及合规事宜, 提供法律咨询及服务
  • 代表东方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18), 就香港上市规则及合规事宜, 提供法律咨询及服务
  • 代表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就收购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1668), 提供香港上市规则, 收购守则及法规的法律咨询及服务
  • 代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就一项涉及收购香港上市公司的融资交易, 提供香港上市规则, 收购守则及合规的法律咨询及服务
  • 代表一出售方, 处理一项有关出售香港上市公司股份的交易, 对手方的财务顾问为建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为皇冠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人收购卓越金融有限公司(香港上市股份编号 : 727)69.91% 股权并提出无条件强制性现金收购建议

贷款及债券市场等交易

  • 国家开发银行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
  • 株式会社三井住友银行
  • 永隆银行
  • 东莞银行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 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中州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 财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精通语言

英语
广东话
普通话

 

业务范畴

资本市场
公司法
合并和收购
证券监管执法及调查


专业资格


香港执业律师


学历

伦敦大学法律学士
香港大学法学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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