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熹律师
合伙人
linkedin

简介

陆家熹律师是中伦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门的合伙人。他拥有处理各类争议解决事宜的丰富经验,包括股东纠纷、商事诉讼、跨境仲裁、接管、清盘、破产、离婚、抚养权、未成年人监管、监护程序、调解、与《精神健康条例》有关的申请、专业不当行为、诽谤、船务、争议性遗嘱认证事务、商业欺诈、纪律程序、规管及刑事事务。陆律师曾代表香港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房地产发展商、本地和国际银行及金融机构、跨司法管辖区公司、慈善组织、非政府组织、政府官员、名人和超高净值人士。陆律师也曾在香港、中国内地、加拿大、美国、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和巴拿马等不同司法管辖区参与法律程序。

在加入中伦之前,他曾在范纪罗江律师行工作超过22年,其中17年担任该所的合伙人。

陆律师是香港总商会(中小企委员会)前会员、香港都会大学(前香港公开大学) 商业法前导师、香港妇女中心协会前义务法律顾问及喇沙书院旧生会法律专业界导师。他亦曾获香港律师会及金融机构邀请参与演讲。


业界嘉许
  • 2024年获《亚太法律500强》评选为争议解决 (国际仲裁)领域的主要律师
  • 2024年获《亚太法律500强》评选为中国律所香港分所领域的主要律师
  • 2024年获《亚太法律500强》评选为私人客户和家庭法领域的主要律师

经验

  • 代表一家上市公司及其集团成功反对委任接管人、共同临时清盘人及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包括香港和百慕大)展开的清盘程序,涉及超过150亿港元的资产纠纷
  • 在多个破产程序中代表一名超级亿万富豪,包括撤销对其涉嫌债务总额超过100亿港元的法定偿债书
  • 在一宗备受瞩目的诽谤案中代表一家非政府机构,获得高等法院的胜诉判决,并成功令被告公司因其未能支付判决金额而清盘
  • 代表一家上市公司处理涉及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和中国内地的跨境仲裁程序,涉及超过12亿港元的索赔
  • 代表不同前董事在涉及跨境高尔夫和乡村俱乐部以及知名上市公司的案件中,处理涉嫌违反董事职责的诉讼
  • 就涉及医生、会计师、社工、清盘人和破产管理人的专业过失和纪律程序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委员会前主席、秘书及司库,对其未经适当授权而订立维修合约并违反管委会成员职责的指控成功作出辩护
  • 代表私人和企业客户追讨有关土地物业的权益,包括终审法院和上诉法院的诉讼程序
  • 代表一家世界顶级食品制造商向本地一家主要报章提出诽谤诉讼,并成功获得被告的书面道歉
  • 代表著名跨国船务公司处理在香港及其他司法管辖区进行的《海事表》案件,并成功驳回原告的申索
  • 在一宗极具争议的离婚诉讼代表原告合法妻子,而被告丈夫的另一名妻子也同时对被告提出离婚诉讼,并且在香港、美国和中国内地进行大规模的资产追踪
  • 就一宗有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及探视安排纠纷代表其名人母亲,而其父亲是一名法律界知名人士
  • 代表一名超高净值的商人,成功介入其儿子涉及逾40亿港元资产的赡养费程序
  • 在一宗以移民为理由向法院申请将一名未成年人士迁出香港司法管辖范围的案件中代表一名父亲,并涉及有关委任儿童心理学家的争议
  • 代表一名前丈夫就其前妻根据和解协议签发的支票被拒付的指控成功抗辩
  • 代表客户在婚姻及其他民事诉讼中,申请迁出令及禁止骚扰令
  • 代表一家非政府组织进行持续超过 8 年有关忽视 / 虐待免遣返声请人未成年人士的监护程序,当中并涉及领养程序
  • 在未成年人士的父母拒绝负责对未成年人士的照顾和监护,代表未成年人士的祖母成功获得法院批出监护权
  • 就与《精神健康条例》有关的法律程序提供意见,包括代表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 (MIP) 的家属向法院申请成立委员会,管理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的财务事宜
  • 曾多次代表法定代表律师为在诉讼程序中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向其家庭成员和第三方追讨资产
  • 代表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的父母向监护委员会申请命令,代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作出紧急医疗决定
  • 在争议性的遗嘱认证程序中代表遗嘱执行人,并通过剔除被告所指称的遗产管理书,成功获得遗嘱认证授权
  • 代表委托人提出受托人特许令,及在质疑遗嘱真实性的诉讼中代表受益人通过调解成功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 就一宗涉及全球逾60亿港元资产的争议性遗嘱认证中,为其准遗产管理人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客户在一宗遗嘱执行人要求收回超高价值的生前馈赠案件中,向一位上市公司前主席之遗嘱执行人提出的申索成功抗辩
  • 代表私人客户和知名慈善组织根据《继承(家庭及受养人的规定)条例》提出济助申请或相关的抗辩
  • 就涉及董事免职及清盘程序的股东纠纷,分别为一家知名室内设计公司及另一知名电风扇制造商的股东提供法律意见
  • 在一宗并购纠纷中,代表卖方向买方因违反陈述及保证而被申索逾5,000万港元的损害赔偿成功抗辩
  • 代表跨国组织 / 上市公司的资深银行家和高管处理限制性契约和雇佣事宜
  • 在人身伤害诉讼案件中,代表私人客户和保险公司 (包括向医院管理局和医生提出索偿)
  • 代表私人和企业客户(包括非政府组织) 提出单方面和诉讼各方之间禁令、搜查及检走证物令和其他执法程序
  • 为主要银行和金融机构、跨国快递公司和具全球领导地位的影相机制造商,提供执法程序方面的建议,包括押记令、配物令、承按人诉讼、破产管理和清盘
  • 代表客户参与由香港交易所、证监会、廉政公署、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香港海关等进行的刑事调查和程序
  • 为一家全球领先的中药研发公司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其在纳斯达克成功上市

精通语言

英语
粤语
普通话

 

业务范畴

诉讼及争议解决
国际仲裁
清盘
家庭法
刑事及监管
争议性遗嘱认证

专业资格

香港执业律师

学历

香港大学法学专业证书

英国曼彻斯特都会大学 / 香港大学英格兰及韦尔斯法律专业共同试

加拿大多伦多约克大学舒立克商学院工商管理(荣誉)学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