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婉莹律师的业务涵盖房地产多个领域,尤其擅长代表发展商处理一手住宅项目销售及项目产权转让事宜。其工作包括草拟公契、买卖协议及转让契约,并在预售及发展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她亦为发展商、香港法定机构及机构客户就租赁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就香港大型发展项目及工业邨的租约进行起草及磋商谈判,并就租约修订、政府批地条款及土地批给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其租赁经验覆盖多类资产,包括甲级写字楼、工业邨、創新園、物流设施、数据中心及综合用途发展项目。
除产权转让及租赁方面的专业经验外,罗律师亦具备处理各类物业相关争议及诉讼的经验,包括物业业权争议、源于物业买卖交易的合同纠纷、就应课差饷租值提出的反對及上訴,以及按揭诉讼及收回物业管有权程序。她亦曾代表发展商及少数份数业主参与《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下的强制拍卖法律程序,并曾代表受托人依据强制售卖令进行物业拍卖及后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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